质检总局法规司负责人解读《关于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意见》

加强基层质监工作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

——质检总局法规司负责人解读《关于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意见》

  □ 本报记者 徐建华

  基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基础性工作,是保障质量安全、促进质量发展的基石。为切实加强市(地)、县(区)质量技术监督工作,全面落实“抓质量、保安全、促发展、强质检”工作方针,更加有效地提升质量水平,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,结合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际,质检总局最近专门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  《意见》的出台有何重要意义?如何抓好《意见》中各项措施的落实?中国质量报记者近日专访了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。

  许新建表示,当前,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,质量工作也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,质量强国战略谋划布局以及质量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至关重要。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,质检总局积极贯彻落实,着力推动实施,进一步明晰监管部门职能定位、优化行政执法资源、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。同时也要看到,改革还没有完全配套、衔接,质量工作特别是标准、计量、认证认可、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存在弱化现象,改革进程中上下衔接不畅、职责权限界定不清、执法统一性及执法队伍专业化等问题也亟待解决,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质监工作,充分发挥质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。因此,质检总局专门出台了《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。

  根据《意见》要求,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要坚持改革创新,提升效能;依法监管,发挥职能;以人为本,强化基础的基本原则。《意见》从狠抓质量提升,促进地方经济提质增效升级;加强质量安全监管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;夯实质量技术基础,充分发挥质监职能作用;加强组织领导,提升基层履职保障水平4大方面,对基层质监工作,提出了14条具体的指导意见。

  在狠抓质量提升,促进地方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方面,要建立健全质量工作机制,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,完善质量考核评价体系,强化对市、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。大力开展“质量强市(县)”创建活动,提升区域质量总体水平,结合辖区内主导产业集群布局,狠抓支柱产业,主抓产品的质量提升,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转型。大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。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等;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,主要有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。维护特种设备安全,突出电梯、气瓶、大型游乐设施等服务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,加大执法打假力度等;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、充分发挥质监职能作用方面,则有加强计量基础建设、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、强化检验检测认证工作等。

  许新建强调,《意见》的实施关键在抓落实,希望各级质监(市场监管)部门要结合改革实际,加强组织领导和调查研究,及时掌握工作中新情况、新问题,健全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。省级质监(市场监管)部门要明确省、市、县三级事权划分,加快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合理、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质监工作职责体系。积极争取支持,帮助基层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。要协调相关部门明确执法主体,统一执法程序、执法文书、执法标识。基层质监(市场监管)部门要在有效保障基本支出、专项业务经费基础上,争取专项经费,提升基础建设水平。梳理执法依据,厘清法定职责,制定并动态管理本部门权利清单、责任清单,创新监管方式,推行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。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,大力开展基层部门领导干部轮训以及执法人员实务操作业务培训,提高基层依法履职的能力。《中国质量报》